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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外国机构招越南人,必须在国家就业平台公开!

2026-09-30 17:14:14来源:网络整理阅读

当招聘越南劳动者时,外国组织、个人必须在国家就业交易平台(地址:https://www.vieclam.gov.vn)或其他合法就业信息门户,或组织的官方电子信息页面上公开发布招聘越南劳动者的信息。

这是政府刚刚颁布的第371/2026/NĐ-CP号法令中的内容,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在越南为外国组织、个人工作的越南劳动者的招聘与管理事宜。根据该法令,外国组织包括:外国驻越南外交代表机构、领事机构,属于联合国系统的国际组织代表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区域及次区域组织;外国政府所属组织的代表处;外国通讯社、报刊、广播和电视台的常驻机构;以及已获越南主管机关按越南法律规定颁发登记证书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外国个人是指在上述组织工作并有使用越南劳动者活动的外国人。

根据该法令,当有招聘越南劳动者的需求时,外国组织、个人必须通过直接书面、邮政服务或在线方式,向该法令第5条规定的管理机关、组织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其中明确说明工作岗位和所需招聘数量。

外国组织、个人可直接招聘越南劳动者,或请求该法令第5条规定的管理机关、组织协助招聘越南劳动者。

当收到外国组织、个人的请求时,该法令第5条规定的管理机关、组织根据已提供的工作描述进行选拔并介绍候选人。

根据该法令,自与越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外国组织、个人必须通过直接书面、邮政服务或在线方式,向该法令第5条规定的管理机关、组织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其中清楚写明被招聘越南劳动者的姓名、个人识别号码、工作岗位和开始工作时间。

自与外国组织、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越南劳动者有责任按照该法令第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通过直接、邮政服务或在线方式,向管理机关、组织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提交劳动者管理档案。

在收到外国组织、个人的完整通知和越南劳动者管理档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管理机关、组织通过直接书面或在线方式向外国组织、个人发送关于接收管理越南劳动者的通知。

自与越南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外国组织、个人必须通过直接书面、邮政服务或在线方式,向管理机关、组织的官方电子邮件地址发出通知,其中说明终止原因。

自收到外国组织、个人关于终止与越南劳动者劳动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管理机关、组织通过直接或在线方式发送关于终止管理为外国组织、个人工作的越南劳动者的确认文件;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将越南劳动者的管理档案退还给该劳动者。

这些规定将自2026年11月15日起生效。

国家就业交易平台已于4月14日上午由内务部(Bộ Nội vụ)正式开通,地址为www.vieclam.gov.vn,标志着越南建设数字化劳动力市场的重要起步,有助于推动劳动力供需对接,建设现代、透明、灵活、高效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就业服务效率,保障社会保障并服务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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